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的通知

2023-04-17  来源 :文化和旅游部 

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的通知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,中国歌剧舞剧院、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央芭蕾舞团、中国煤矿文工团:

  为推动优秀舞蹈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,促进舞蹈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,文化和旅游部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7月在内蒙古自治区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,坚持“二为”方向和“双百”方针,坚持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推进文化自信自强,推动优秀舞蹈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,促进舞蹈艺术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  二、举办单位

  (一)主办单位:文化和旅游部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

  (二)承办单位: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、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

  (三)协办单位: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

  三、展演安排

  (一)展演:以剧场演出和线上展播相结合的方式,举办优秀舞蹈节目和舞剧、舞蹈诗展演。

  (二)研讨:主办单位将组织舞蹈界专家观看现场展演,并通过“一剧一评”“一场一评”等形式,对参演作品和演员进行研讨和指导,帮助演出团体和个人进一步提高创作和表演水平。

  四、作品要求

 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,以审看视频资料的方式,从全国各地申报的作品中遴选一批优秀舞蹈节目和舞剧、舞蹈诗参加展演。

  (一)申报作品应为2020年以来新创的作品。入选过第十三届全国舞蹈展演,但受新冠疫情影响未进行现场演出的剧(节)目仍可申报。

  (二)申报作品舞种不限,题材不限。鼓励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、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的作品。

  (三)舞蹈节目类型分为独舞、双人舞、三人舞和群舞。独舞、双人舞、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;群舞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,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4人。

  五、申报要求

  (一)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。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,中央民族歌舞团,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艺术团队和个人可直接申报。

  (二)舞蹈节目申报数量不限。舞剧、舞蹈诗申报数量:内蒙古自治区可申报3台,其他省(区、市)、部队系统申报数量不超过2台,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、中央民族歌舞团申报数量不超过1台。

  (三)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(以寄出时间为准):

  1.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申报表(分为舞蹈节目申报表和舞剧、舞蹈诗申报表)1份(同时报送电子版)。舞蹈节目申报表中,独舞、双人舞、三人舞由编导和演员填写,群舞由编导或单位填写。

  2.近期高清演出视频。

  3.演出剧照(2张)电子版。

  4.以上材料电子版与视频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。

  报送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-T6-1919室(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)

  邮  编:017200

  联系人:张海楠,史美清

  电 话:0471—6930646,13274800617

  0477—8183864,15804898886

  传 真:0477—8183864

  邮 箱:erdoswljysk@126.com

  六、其他事项

  (一)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,并给予参演团队和个人适当补贴,其他费用自理。

  (二)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优秀证书。

  (三)参演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。

  (四)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参演作品的演出、录制,以及包括网络演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。

  (五)为促进舞蹈艺术的学习交流,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。

 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活动,为参演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,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

 

 

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

  2023年4月6日